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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消費糾紛大增!三大爭議「自動續約」最惹人厭 | 數位焦點 | 數位 | 聯合新聞網
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線上影音服務(OTT)盛行,去年申訴案較前年大增,若選擇沒在國內立案登記的業者消費,消保官難以協助處理,而且國內業者也還無法訂定契約規範。消保處統計,全台消保官接獲OTT消費糾紛,106年67件,107年增至168件;而且108年1月1日到4月26日也已有42件,OTT的消費糾紛件數明顯增加。. } }); } 消保處分析,去年到今年4月26日累計210件申訴案件,前三大爭議類型分別為:一、電信、有線電視或機上盒等業者在一定期間內提供優惠OTT,但優惠期滿或契約屆期未經消費者同意自動續約。二、同一OTT影音服務之訂閱者,遭平台業者及影音服務提供者重複扣款。三、消費者訂閱後無法解約便宜團購銷售排行榜,業者持續扣款。消保處進一步指出,加上最近有報導指稱騰訊旗下影音平台WeTV,並未在台灣立案登記,而由消費者直接透經典商品新上市過境外業者APP或網站進行訂閱,政府單位將難以聯繫到業者,因而難為消費者處理消費糾紛。消保處特地提醒消費者,OTT消費是透過信用卡,或手機門熱賣商品必買號按月扣款持續接受服務的交易型態,假如消費者不選擇國內業者或在台灣有立案(稅籍、營業或公司)登記的業者,則無法保障消費權益。消保處也說,前述OTT三大爭議類型的消費申訴案件,即使是國內的業者,各地方政府消保官協助處理的結果,每個個案都不盡然一樣,因為目前尚未訂定跟OTT有關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至於為何還未訂定,消保處說明,OTT是發展中的新產業,內容由文化部主管、雲端資訊安全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產業發展由經濟部主管、消費申訴由地方政府主管;但是訂定契約規範方面,尚無法確認歸哪個機關負責。不過消保處補充,三大爭議中排名第一的「未經消費者同意自動續約」部分,五大電信業者及有線電視都會在契約到期前通知消費者,並不會自動續約,就是因為已經跟NCC訂定相關規定在契約規範中網路人氣產品top10限定產品,所以能確保消費者權益。
教部新措施防學生變學工 教團:只能靠教育良心自律?
為杜絶境外生非法打工或淪為被剝削的對象,教育部針對大專院校境外生校外實習與工讀祭出更具體的規範。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教育部措施立意良好,但在執行上恐怕仍有許多困難。例如,如何監督查核、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何界定實習工作是否符合系所專業?當境外生被安排從事非實習課程的工作時,如何有效管理?也許只能期待學校與合作廠商本教育良心自律,並配合教育部的鐵腕懲處措施,才能有效遏阻「假實習、真打工」的歪風。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說,對於新南向專班或一般大專學校的校外實習,關鍵點不在於簽訂契約,而是對於有勞動事實的實習,有提供勞力供業主取得成果,就要落實勞動上的法律保障,這是勞動與教育主管機關的職責。只要沒有落實勞動保障,實習生隨時可能在實習名義下,成為沒有基本工資保障、沒有勞健保、沒有加班費的廉價勞工,而廠商就有誘因透過仲介勾結學校來大量提供這樣的廉價實習工,學生則在修取實習學分順利畢業的壓力下得要被迫配合。. } }); } 林柏儀表示,另一方面,對於一周只來學校上課一天或兩天的新南向專班學生或產學專班學生,「根本應該只收取1/5或2/5的雜費」,以降低其學雜費壓力,避免加重其必須額外工作加班的負擔。教育部一方面要求學校明確區隔「實本周刷卡優惠習」與「工讀」,另一方面同時要求實習課程應符合系所專業,目的明顯是要避免學校假課程實習名義卻安排學生打工,且實習課程要符合所學。對此,尤榮輝說,學校與合作廠商面臨最大的困難在於如何提供境外生符合專業發展的實習機會。主觀上,境外生修畢第一年的學校基礎課程後,是否具備專業實習能力不無疑問,加以境外生華語能力不足以跟主管或同仁溝通,導致所能從事的工作範圍有限,大都只能被安排到高重覆且低技術性的工作,是否能符合境外生專業發展需求而習得一技之長,恐怕仍有待觀察。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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